朱恒,男,1991年9月生,安徽庐江人,法学博士。2025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民商法专业,获法学博士学位;2018年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律史专业,获法学硕士学位。2018-2020年任职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,担任法务管理岗。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、法学方法论、明清司法制度。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《民法时间效力三元规则》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《不溯既往原则在民事程序法中的适用研究》。曾在《中国不动产法研究》、《杭州师范大学学报》、《农业经济》、《民商法争鸣》等期刊发表论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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